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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1 00:00
来源:赈济部
为减轻心脏病患者家庭经济负担,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与河南省红十字会合作成立“心脏病关爱”基金,为在七院治疗且符合救助条件的心脏病患者提供救助。
申请流程
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均可申请:
1.医院申请:患者填写《“心脏病关爱基金”申请表》并提供其他材料至村委会(居委会)审核盖章,由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提交河南省红十字会审核。
2.红十字会申请:患者填写《“心脏病关爱基金”申请表》并提供其他材料至户籍所在地的市县(区)红十字会,市县(区)红十字会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盖章并逐级报送至省红十字会。
救助对象
在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进行外科手术或内科介入手术治疗的、河南省户籍、患有先心病、冠心病、瓣膜病等心脏病或者经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的其他病种且需要住院患者。
救助标准
经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其他商业保险、大病和基金等报销之后的个人自费部分低于5000元(不含),给予剩余费用的全额救助;自费部分5000元(含)以上,给予5000元的救助;对部分家庭特别困难的患者,自费部分高于10000元(含),经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可给予10000元的救助。
每人每年限救助一次。
申请“心脏病关爱基金”救助需提供的材料
1、心脏病关爱基金申请表;
2、病情诊断相关检查报告;
3、患者本人及其监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文 张黎)